買賣木材未付款,法院執(zhí)行促和解
2023-04-13 16:11:3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陳佳婧 | 作者:李發(fā)達 徐舉鵬 | 點擊量:986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發(fā)達 徐舉鵬)“感謝法官的調解,寬限了幾個月的時間,讓我可以繼續(xù)去搞工程,我一定兌現這筆錢?!?/p>
“法院現在的執(zhí)行力度越來越大了,謝謝法院讓我可以拿到第一筆案款。”
在平江縣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接待室王某與劉某一邊數著錢對賬,一邊與執(zhí)行干警侃侃而談。事情是怎么回事呢?
王某是一名小包工頭,因為工地施工找到劉某購買木材,但工地結算之后王某仍沒有支付購買木材的貨款。2022年6月,見遲遲未能結算貨款,劉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,經法院調解劉某應在2023年1月支付第一筆到期案款,但王某一直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。
2023年3月,王某向平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該案執(zhí)行立案之后,承辦法官立即對劉某賬戶下銀行賬戶進行凍結,并傳喚劉某到庭立即履行。劉某到庭以后,表示自己在農歷過年前因農民工工資被勞動監(jiān)察大隊傳喚,并積極支付農民工工資,對拖欠模板貨款一事忘記了,所以導致沒有履行,自己也一直與王某積極協商但沒有結果,現已經帶來了第一筆案款的現金,希望能夠繼續(xù)按照之前調解協議履行。
于是,執(zhí)行干警立即聯系王某,并向王某釋明法律,希望王某能夠寬限劉某一定時間讓其能夠繼續(xù)去做工程盤活資金,并按照原來的調解協議繼續(xù)履行。王某表示,現在劉某既然可以兌現第一筆案款,自己便同意繼續(xù)按照原來的調解協議履行。于是最終兩人握手言和,一起向法院表示感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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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陳佳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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